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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2 作者: 摄影: 审核: 来源: 点击:

各相关教学单位:

202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集中教育实习包括动员与培训、入校实习及总结反思三个阶段。其中,动员与培训在本学期末进行,入校实习和总结反思在下学期进行。

2.原则上春季开学即开始教育实习。在外地实习的学生可自行前往实习基地,在南充实习的学生返校报到后,由领队教师统一组织前往实习基地。具体入校时间由各领队教师与各实习基地商议决定(建议不晚于2月28日入校),实习结束时间不早于6月5日。

3.教育研习与教育实习同步开展

二、具体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1月16日前,落实学生实习学校名单、指导教师团队和实习领队教师名单

1.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分配的领队教师名额,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教育实习领队教师报校教务处审批,参加工作不满2年教师不得选派。

2.学院根据教务处下发的《西华师大实习基地实习生需求表(含凉山州顶岗实习支教)》,组织学生报名,落实实习生分配名单。

(二)开展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动员培训

在本学期期末,学院组织召开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动员会,有计划地开展实习与研习业务培训,向实习生介绍实习基本情况、实习经费情况,布置实习与研习任务,提出安全纪律要求,指导学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实习与研习动员培训的具体要求见《西华师范大学202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动员与培训方案》。

(三)入校实习

实习与研习期间,实习生依照《西华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与教育研习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指导教师团队定期通过腾讯会议、工作群、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远程指导学生,解答学生遇到的各种问题,指导学生撰写教案、研习报告等。

领队教师主要负责学生实习期间各项管理工作、听课指导、报销实习相关费用、组织成绩评定等。如发生需要现场处理的紧急情况,领队教师及时上报教务处并按要求处理。

(四)返校开展实习与研习总结

1.6月6日至6月30日,实习生根据要求,提交总结材料;实习领队教师根据要求,提交实习相关材料,开展实习总结、成绩评定等各项工作。

2.在总结阶段,学院结合教育实习情况,组织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总结汇报,开展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工作将教学汇报微课(5-8分钟视频结果纳入免试认定考核环节,考核细则由各学院制定,未参加教学微课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学生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免试认定。

3.学院组织师范生进行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总结和反思,及时组织师生召开总结交流大会开展实习与研习评价、总结及评优等各项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并在此基础上按专业推选1名学生参加全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做好实习与研习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4.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成绩由学院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育实习、研习主要内容

(一)教育实习

1.教学工作实习

学生必须参加与本专业相关学科课程的教学实习,授课不少于12学时,完成教案不少于6学时。学生必须坚持互相听课和参加课后评议,原则上每生听课不少于10节,参加评议不少于2次。

教学实习内容包括:

1掌握国家课程标准,了解实习学校教学指导思想,熟悉该校所用教材。

2观摩教学指导教师及其他教师授课,了解教学指导教师的教学设计思路,并对观摩课程进行教学分析。

3开展教学设计、教案撰写,并请教学指导教师审核,在充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修改至合格做好课件、教具(实验)等相关准备工作。

4开展课堂教学和其他形式的教学,听取教学指导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并不断改进完善。

5批改作业,参与考试工作,对中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辅导。

2.班主任工作实习

班主任工作应贯穿教育实习始终,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实习学校相关要求,在班主任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

2负责一个班级的管理与教育工作,包括日常管理和主题教育。

3在自习、课间操、文体活动、大扫除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中,做好组织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4有目的、有计划地结合实习学校的情况,设计并召开至少1次主题班会或开展其他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

3.其他相关工作

具备一定能力和专长、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参与实习学校的其他教育教学工作实践。

(二)教育研习

1.参与实习学校的教研活动,参加教研组会议、集体备课、研究课、公开课等。

2.参与实习学校的教研项目,参与数据收集、整理及调研等工作。

3.观察和发现中学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来自教学一线的资料和素材。

4.充分利用教育实习的有利条件,调查研究中小学教育发展现状、教育改革和基础教育特征、素质教育的开展、落实及其对策等问题,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在高校教师指导下,确定研习题目,开展调查研究,记录研习指导过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研习报告

、教育实践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教育实习

总学分为6.5个学分由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实习工作表现、教师职业体验报告和校内试讲成绩组成。其中,教学工作成绩35%、班主任工作成绩占25%,由实习学校教学指导教师、班主任指导教师分别考核;实习工作表现和教师职业体验报告成绩占20%,由领队教师考核;校内试讲成绩占20%,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考核。

(二)教育研习

总学分1学分,成绩满分100分,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考核。

(三)成绩要求

1.教育实习、研习为两门独立课程,具体评分细则参见《手册》,门课程90分及以上的学生占比不得超过实习小组总人数的30%各项成绩皆取正整数

2.因身体原因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成绩不得超过80分,不得参与实习生评优。

五、纪律要求

1.未经我校和实习学校批准,学生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岗位

2.因故不能参加教育实习与研习者,必须向学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

3.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实习生应填写《西华师范大学实习生请假审批表》,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及主管领导审批,同时联系我校领队教师审批,双方均出具书面准假意见,方可生效。请假结束后,应按时销假。教育实习缺课累计达2周及以上者,记为实习不合格。

4.实习学校的教学成果和教研项目资料及成果等应按实习学校的要求进行处理和交接,不得私自带出实习学校、擅自删除或公开发表

材料提交

1月16日前,报送《202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领队教师名单》(附件1),《2023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实习学生安排名单》(领队教师指标见附件2)。


联系人:唐老师、张老师、潘老师    0817-2568030

电子邮箱:practice@cwnu.edu.cn


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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