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 1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四川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6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实践基地是指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的实践教学场所。实践基地的建设目标是:通过建设,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进一步探索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切实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任务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负责人。各高校和各教学单位应明确专门的科室和管理人员负责实践基地建设。各实践基地应以人才培养为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知识产权、经费保障等规章制度。
(二)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
遵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各类学生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教育方案,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三)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
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创新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调动专、兼职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建立开放共享机制
各实践基地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除承担共建高校(学校相关教学单位)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其他高校开放,主动发布实践基地有关信息,根据接纳能力接收其他高校的学生进入实践基地学习。
(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实践基地应加强对高校学生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要严格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设备,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人身安全。
三、申报数量及范围
此次申报拟立项建设省级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200个左右。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个,其他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申报数额原则上不超过10 个。申报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导向,优先支持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型显示、先进材料、高端能源装备等我省17条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的实践基地建设。
四、建设方式
实践基地建设,原则上采取一所高校与一个企事业单位共建方式实施,若多所高校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实践基地,应明确牵头高校,由牵头高校负责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完成实践基地的申报、建设、检查、验收及经费管理等相关事宜,其他高校作为参与单位。已获批国家及省级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不再参与此次申报。本项目所需建设经费由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建设经费额度在新增生均拨款及自筹经费中安排。鼓励共建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提供经费支持,参与实践基地建设。
实践基地建设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的方式,立项2年后根据绩效开展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授予“四川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承担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高校,每年需向四川省教育厅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五、申报条件
(一)省级实践基地由高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合作双方应签署有正式合作协议。
(二)申报学校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传统,鲜明的办学特色,主动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积极参加各类卓越教育培养计划。
(三)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
六、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教育基地简介、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
2.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
3.实践基地视频材料。包括实践基地的全貌,典型实践基地内容等(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为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5分钟)。
(二)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2026年3月10日以前,相关二级单位将《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书》、《四川省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汇总表》、支撑材料(扫描件)及视频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省级实践基地上报省教厅。
联系人:张老师 唐老师
联系电话:0817-2568030
电子邮箱:practice@cwnu.edu.cn
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20日